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嘀嘀打車更名滴滴打車 為商標侵權(quán)避嫌

放大字體  縮小字體 發(fā)布日期:2014-05-21 10:03  瀏覽次數(shù):10
  嘀嘀打車今日表示,嘀嘀打車索性更名“滴滴打車”。去年3月,嘀嘀打車所在的公司小桔科技已經(jīng)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提交了“滴滴打車”的圖形、文字組合商標申請。今年4月,“滴滴打車”的圖形、文字組合商標已經(jīng)通過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的初審并予以公告。
 
  在該商標初審通過后,小桔科技啟動了品牌更名準備程序,在三周之后的今天,即5月20日正式更名。
 
為商標侵權(quán)避嫌更名“滴滴打車”
 
  近日,杭州妙影微電子有限公司(以下稱“妙影電子”)宣布,起訴北京小桔科技有限公司商標侵權(quán),要求小桔科技停止使用商標,并賠償八千萬元。
 
  “妙影電子”認為自己申請成功的“嘀嘀”和“小桔科技”申請中的“嘀嘀打車”,品牌核心都是“嘀嘀”,而且雙方申請商標類別都是第9類“計算機程序(可下載軟件)”。
 
  2012年11月28日,北京小桔科技有限公司申請了圖形、文字組合商標“嘀嘀打車”;2014年1月13日被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駁回。1月27日,總局收到復審申請,目前還在復核。對于此案,今年5月13日,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已經(jīng)正式受理此案。
 
  滴滴打車代理律師李長旭稱,嘀嘀打車是將“嘀嘀”和“打車”四個字和圖形復合使用的,并不對“嘀嘀”構(gòu)成侵權(quán),也沒有給對方造成損失或者非法獲利。
 
  談到此案,滴滴打車CEO程維表示,“嘀嘀打車”的商標是否合法注冊,尚在復審之中,目前并無定論。是否構(gòu)成對“嘀嘀”的侵權(quán),已經(jīng)正式進入了司法程序,目前無法置評。
 
  談到后續(xù)的發(fā)展,程維說,和妙影打了接近兩年的官司,要回來的可能性是很大的。但失去的時間不等人,更名為妥。
 
堅決不做商務(wù)車市場
 
  程維承認,在補貼停止后,比起每天500多萬單的峰值,訂單數(shù)量確實有一定程度的下降。
 
  對于商務(wù)車市場,程維認為,政策風險比較大,不會進入商務(wù)車市場。他透露,除了打車軟件,滴滴將進入在線拼車市場。
 
  之前,滴滴成表示要推出方向盤的輔助硬件產(chǎn)品。程維透露,很快就會推出。談到該硬件的形式,“不會是一個通用性的硬件。”程維說。
 
  對于剛剛過去的補貼大戰(zhàn),程維認為,這不是錢的勝利,而是產(chǎn)品的勝利。經(jīng)過127天的補貼之后,用戶習慣已經(jīng)養(yǎng)成。
 
  他透露,在嘀嘀打車補貼峰值時有80%的人選擇有微信支付,現(xiàn)在補貼為0后,依然有70%的人選擇微信支付。
 
  至于接下來的營銷方向,程維透露,5月22日將會有一輪新營銷方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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